【強制檢測】麗晶花園第6座D單位居民下午開始撤離檢疫 消息指警方曾派出談判專家【不斷更新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10 17:55

最後更新: 2020/12/10 20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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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晶花園第6座D單位居民須隔離檢疫。

麗晶花園管業處昨日(9日)發公告指,經衞生防護中心已確認,直至12月9日,麗晶花園6座已出現7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,中心昨晚將麗晶花園6座納入「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」名單,任何人士在今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期間,曾身處該幢樓宇超過2小時,必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。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】

20:00

6座D室撤離行動仍繼續。

18:00

第6座D單位居民陸續到檢疫中心​​​​​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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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00

警員安排6座D室居民撤離。

15:30

警方派出談判專家。(黃傑偉攝)

14:30

現場消息指,有6座D室的女住戶不願離開單位接受檢疫,警方派出談判專家到場了解。

 

14:00

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在6座鄰近羽毛球場協助居民接受檢測,採樣後會進行2個測試,包括PCR同病毒抗原快速測試,約30至40居民排隊取樣測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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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35

至於是否要對6座所有居民實行禁足,袁國勇指不排除全部居民要禁足或檢疫,但禁足要考慮居民膳食等安排,亦等同要全部居民一日之內完成檢測,認為現階段做法已是最實際。袁國勇強調假如檢測發現6座再有很多個案,一旦別無選擇,必須全座居民撤走隔離檢疫。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】

12:30

衛生防護中心黃加慶透露,6座D室先是2樓單位的住戶發病,其後到3樓D室的住戶受感染,之後34樓和6樓住戶亦先後受感染。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】

袁國勇同意6座是疫區,但沒可能將全座1000人送到檢疫中心,因此採用一個嚴厲度較少的措施,目前不排除其他接觸及逆流效應等原因傳播。他又表示,第4座及18座分別有一宗確診,同一座向居民一定要檢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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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18

袁國勇指出現時階段,未適合引用「 檢測禁足令」,認為未有資源可以作出配套,形容是「要攪很多野」,現在最好的方法,是今日立即安排第6座居民在一日內接受檢測,立即找出隱性傳播者,同時衞生防護中心正在環境採樣,他表示如果檢疫中心更多位置,以及檢測發現很多陽性個案,就一定要將所有居民安排隔離檢疫。袁國勇亦指,麗晶花園6座的天井設計,並非有如淘大花園一樣圍封,危險性比淘大花園低。

12:08

袁國勇指出應中心、屋宇署及環境局的要求視察,現在主要疫區在第6座,不過4及18座都有零星的散發性個案,其中一件事令人擔心的是設計與淘大花園類似,廁所、廚房及浴室去水位都接駁同一個污水渠,不知道當中有沒有U型隔氣管,故此有安全隱患,認為D座居民先撤離至隔離檢疫中心,直至完成檢測,其他單位的居民須接受檢測,12月20日需要再檢測,同時居民要減少外出,要記錄自己去過甚麼地方以及見過甚麼人,他又指出冬天的情況會比較差,每當溫度跌至20度或以下,病毒就會非常活躍。

12:05

袁國勇及黃加慶視察後見傳媒,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指出,過去數天暫時接獲6座D座單位有四個不同樓層受感染,影響了7名人士,大家的座數都是D座單位,擔心大廈的喉管有事,擔心發生沙士時淘大花園的情況,同時4座及18座都個別有居民受影響,盡快安排承辦商為居民接受檢測。

12:00

現場消息指,麗晶花園的喉管設計與九龍灣淘大花園相似,正研究是否安排居民接受檢測,還是需要全棟撤離。

11:50

居於麗晶花園的觀塘區議員李詠珊表示,檢測承辦商人員在現場等候衞生署進一步指示,將會有5個登記位置及8名醫護人員協助檢測,最快都要下午開始檢測工作,一般24小時內有結果,有結果後會先呈交衛生署,再由衞生署通知街坊。民政處與衞生署正研究利用羽毛球場做檢測,料可提供1,500個樣本瓶,6座居民優先,臨時檢測中心安排至晚上8點。

11:30

專家曾在第6座低層視察渠位情況,有消息指居民曾投訴渠位出現滲漏情況。

11:00

現場消息指第6座有機會須全棟撤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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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00

政府專家顧問、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與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今早(10日)10時許到麗晶花園6座視察,也有大批警員在現戒備。

麗晶花園管業處今日(9日)發公告指,經衞生防護中心已確認,直至12月9日,麗晶花園6座已出現7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(個案編號:5689、5802、5979、6374、6376、6676、7112)。衞生防護中心深夜將麗晶花園6座納入「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」名單,任何人士在今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期間,曾身處該幢樓宇超過兩小時,必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。

根據政府在12月8日就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)規例》(《規例》)(第599J章)下的最新法例修訂,政府可按防疫需要,限制接受強制檢測人士的活動,或封鎖有疫情爆發的處所,直至處所內所有人士已完成檢測而有關檢測結果已獲確定。任何人沒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或強制檢測指示的要求,即屬犯罪,並可處定額罰款2,000元。有關金額由12月11日起將增加至5,000元。

(黃建輝攝)

同時當有相當數目近期染上新冠病毒病的人士在近期身處於某處所,或有受感染人士最近曾到訪某處所,而相當可能曾經近距離接觸處所內相當數目的人士,因而令身處該處所的人蒙受重大的感染風險,有必要盡快及盡量廣泛地為處所內的人進行檢測,以預防、抵禦、阻延或控制疾病的傳播,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可透過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(下稱「宣告」),要求有關人士必須逗留在該處所,直至所有有關人士已完成檢測而有關檢測結果已獲確定,方可離開。

如有需要,例如懷疑環境受到污染,令留在該處所的人士的感染風險增加,政府亦可按情況轉移處所內人士到指定地點等候檢測結果,或按現行機制要求處所內人士到檢疫中心接受強制檢疫。在任何情況下,宣告為期最長七日。在封鎖期間(特別是如果封鎖超過12小時),政府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基本物資等支援。法例亦容許有特殊需要的人士(例如緊急醫療需要),可向政府申請離開,但須遵守相關的防疫規定。
   
任何人違反限制及檢測宣告或轉移至指明地方的指示,即屬犯罪,可處第四級罰款(25,000元)及監禁六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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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傑偉、陳子謙、伍瑋瑋